前几天看见中央10在演一个片子,没注意看,但是大概就是说一个男的犯事进去了,她的女友不知道是在这事中遇害还是怎么的,反正就是死了,然后这个男的在监狱里要自杀要去陪他女友,然后警察们极力阻止。这个片子主要就是说警察叔叔们怎么开导男子劝男子不要放弃生活。我当时看了几眼就把台调开了,因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,太气愤了。
这年头警察管的事还真TM多,人家生孩子你也要管,人家死活你也要管,你TM掰手指头算算还剩什么你们没管了,生命是个人自己的,人家想自杀管你TM屁事,真TM服了,靠~
亏了当警察的,连人身权都不知道?反正也是,这年头警察没几个懂法的,要不也就都不当警察了。给警察叔叔们补补课吧。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,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。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。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。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,公民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婚姻自主权。法人的人身权包括名称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。
看见没?生命权是属于人权范围内的,你TM管人家自杀你侵犯人权了知道不?!
不说了,太气氛,自己合计吧。生也管,死也管,我看警察就是TM传说中的玉皇大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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