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执行《机动车登记办法》有关问题的答复:
二、加装防风罩、小客车车顶行李架及根据自身爱好更换倒车镜,加装大尺寸天线、灯具保护罩、增加外车身彩饰,以及加装水箱、工具箱、副油箱、备胎架等行为,尚不属《机动车登记办法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,不得进行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
车主要变更机动车的车身颜色、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,须向车管部门提出申请,车管所应于申请当日作出准予或不予变更的决定。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加装车顶行李架的,车主可以自行变更,无须申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,装载长度、宽度不得超出车厢,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,半挂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,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.2米;
(二)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.5米;
(三)摩托车载物1.5米,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.2米。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;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。
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,不得载货。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,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.5米,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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